在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方面,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可贷额度最高可按40万元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最长可贷至68周岁,女性最长可贷至63周岁,具体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土地出让剩余使用年限。
在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该市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以购房所在县(市)区为单位认定住房套数。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计算住房套数时可核减一套;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其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执行。
同时,株洲市优化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扩大家庭互助政策使用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优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不受原商业贷款还款时间及还款期数限制。
此外,该市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同一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的额度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株洲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之日起2年内,缴存人家庭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每年用于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的提取额度不超过票据实际金额,且每户家庭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
该市缴存人家庭有个人自住住房装修需求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提取或贷款额度按该套住房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核定,装修单价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00元,且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